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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专题:

        一、学校概况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两个校区。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举办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建设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数学、心理学、中国史、物理学、化学)、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3个本科专业,其中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4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7个;建设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国别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实验室10个,建有四川省省级大学科技园。


  办学师资力量雄厚。建校以来,学校先后涌现出了以著名墨学家伍非百、我国社会学和民俗学的创始人之一李安宅、我国教育心理学的创始人之一刘绍禹、楚辞学专家汤炳正、文献学专家屈守元、训诂学专家刘君惠、凝聚态物理学专家赵敏光、拓扑学专家刘旺金、非线性分析专家丁协平为代表的一批知名专家。学校教师先后获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 “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人,“国家千人计划”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5人,中宣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4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34人, “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9人,“四川省千人计划”20人,“天府万人计划”17人,“四川省教学名师”12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标兵、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19人,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四川省师德标兵等共43人次。另外,学校还特聘了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国家“杰青”等20余位高层次人才。


  育人成效显著。学校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俱乐部及省级大学科技园,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创办有1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校中校”——四川师范大学美育学校。学校建有“质量工程”国家级项目168项、省级项目845项,其中,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3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人文社科普及基地各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一流课程20门,“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0部,学生承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559项,学校获近三届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2项、四川省教学成果奖106项(其中特等奖10项、一等奖28项),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全国教育专业学位优秀硕士论文6篇,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近三年获得奖项49 项(其中一等奖及以上10项)。办学76年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以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言荣、中国科学院院士唐勇、中国工程院院士罗先刚、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郭鸿为代表的30余万名各类毕业生,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国家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学校立足“24356”办学治校体系,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着力构建“五位一体”培养体系,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培养质量,以“重德、博学、务实、尚美”为校训,以“励志笃行、止于至善”为校风,以“求真循理、慎思知明”为学风,以培养具有“三心四能五结合”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为目标。


  二、招生模式


  本年度我校“专升本”招生模式为与成都文理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吉利学院三所民办本科院校组成招生培养联盟, 50%的计划由我校录取(录取人数比例计算涉及到小数时只取整数),其余50%的计划调剂到其余三所联盟招生民办本科院校录取。


  三、专业和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校及联盟招生院校对口选送院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2023年四川师范大学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图1)

        

     说明:各选送院校及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学生处核定的毕业人数20%计算为准。


  上表计划的50%由我校录取,50%的计划调剂到民办本科院校录取。各专科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方案》。


  四、选拔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我校2023年“专升本”选拔的对象是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与我校签订正式协议的相关院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以及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经自愿报名、相关选送院校审核后推荐参加我校2023年“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未解除的处分;


  2.学习成绩优良。在专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合格,各专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考核(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合格记录;


  3.毕业时能获得所在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所在院校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五、选拔办法


  (一)推荐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实施推荐免试。


  1.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经选送院校推荐、我校审核,可免试由我校录取,占用学生所在学院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2.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经所在院校推荐、我校审核,可由我校免试录取,但要占用学生所在学院的“专升本”计划;


  3.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免试:(1)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于本年度毕业,且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2)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经所在院校推荐,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相关录取专业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学生志愿录取到我校或联盟招生的民办本科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占用学生所在学院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二)统一考核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为四门,分别为3门基础课和1门专业综合课,均为百分制。升入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学生的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升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和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数学》;鉴于各选送院校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选用和教学安排的差异性,“专升本”选拔考试中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用选送院校确定的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五年一贯制学生采用大专阶段前3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替代,不另行组织考试。


  “专升本”考核总成绩由上述4门课程成绩算术求和所得。


  2.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4月20日9:00-11:00;


  《大学数学》或《大学语文》:4月20日12:30-14:30;


  《大学计算机基础》:4月20日15:00-17:00


  (2)考试地点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地点安排在选送院校,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3.录取办法


  (1)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提前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就读,其余学生根据所填志愿及我校和联合招生民办本科院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数,遵循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排名依次录取;


  (2)选送院校相关专业因生源不足导致招生录取计划剩余的,剩余计划将由我校统筹,用于录取相关优质考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按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并按录取专业进行排名,排名前60%(录取名额涉及到小数时四舍五入)的学生由我校录取和培养,其余40%的学生遵循其志愿,由联盟招生民办本科院校录取和培养;


  (4)凡存在考核科目缺考的学生不予录取。


  六、学生培养


  (一)办学地点


  本年度“专升本”学生在录取院校就读,课程开设按照录取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学籍由录取院校统一管理。


  (三)证书发放


  学生按照录取院校相关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录取院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录取院校授予学士学位。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 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七、咨询监督


  为方便选送院校工作开展和报考学生咨询,学校设立咨询电话:028-84760212。


  为确保“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与公开,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28-84760726,028-84761400。


  

       来源: 四川师范大学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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